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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甘心自己被騙,要求婆婆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。
婆婆卻開始訴苦哭窮了,說我們也沒辦法,家裡條件有限,沒辦法一下子拿出兩套婚房的全款,只能這樣操作了。
反正你們都結婚了,房子寫小兒子名字,以後還能幫小兒子娶媳婦。
聽到這,我算是明白了,婆家是打算一房娶兩個兒媳婦,先騙到手再說吧。
婆家是篤定我結婚領證了,不會再因為房產證名字的事情跟老公離婚了。
婆家的有恃無恐,讓我很是惱火,也很是心寒。
偏偏老公知道這一切,卻從來沒跟我透露半分。
見我沉默不表態,老公有些慌了,說老婆,我爸媽說了,房子永遠是留給我們住,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真的沒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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