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05 我看向女友,希望她能去說服自己的父母,畢竟我的為人她最清楚了。
既然決定結婚,我肯定會好好待她,不讓她吃苦受罪。
可女友卻輕微皺起了眉頭,並沒有如我所願那般,幫我去說服她爸媽,反而勸我再考慮考慮,她爸媽也只是心疼她,並沒有什麼不妥。
女友為她父母說話,站在她父母那邊,這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。
哪怕房產證要寫名字,那應該是寫女友的名字,怎麼能寫丈母娘的名字?
我始終不願意,我爸媽也不肯鬆口讓步,說這和倒貼婚房當上門女婿又有什麼兩樣?
我們一家人都不動搖,丈母娘就有些生氣:要麼房產證加我的名字,要麼我女兒你也別想娶了。
06 丈母娘怒氣沖沖,沒有半點商量的餘地,讓我爸媽很是生氣和無語。
當初要求各出一半首付,他們不願意,非說是成全我們男方買婚房的面子。
如今又拿出15萬說幫我們還房貸,卻要求房產證加丈母娘的名字,這不是明明白白在算計我們嗎?
爸媽不點頭,還特意把我拉到一邊,勸我要三思而後行。
婚前女方就全家人算計,婚後更是不知道會如何算計。
雖然我覺得爸媽有些杞人憂天,但丈母娘的強勢,以及女友的妥協和盲從,還是讓我有些失望。
痛定思痛后,我決定分手,及時止損。
或許是我高攀了,所以丈母娘一家人才如何看不起我,總是想方設法算計我。
我跟女友一家人說:婚不結了,我家高攀不起。
不管女友如何苦惱,丈母娘如何怒氣沖沖討伐我無情,我都沒有動搖。
我是要和女友結婚的,不是要和丈母娘結婚的,可丈母娘卻理直氣壯要求我家的婚房加她的名字。
說得好聽是為了讓她女兒有個保障,說得難聽還不是在算計和提防著我。
不是我不愛女友,而是這份愛,太過於沉重,讓我無力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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