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霸佔女兒房產,立遺囑留給兒子,女兒:房子可以讓你住,沒讓你當遺產

02 畢業后,我賣命工作,還清了貸款,又每個月給父母2000塊錢生活費。

父母一開始挺滿足的,認為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兩個孩子,終於有一個有出息,能反哺家裡了。

可隨著我的工資和職位越來越高,父母的要求也越來越過分,從2000漲到3000,再到4000。

我心疼父母,即便有些吃力,也依舊每月給了父母4000塊錢。

直到偶然知道,父母手裡的錢,分文不少全都補貼給了哥哥后,我就把生活費降到了2000元一個月。

父母打來電話鬧過幾次,見我不動搖,他們只好妥協。

只是每當哥哥有什麼大項開支,父母又開口跟我要錢,幾千上萬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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