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02 直到我和老公生下孩子后,我才知道自己當初的想法,果真是錯得離譜。
孩子一出生,我就要求老公上交工資卡,可他還是找諸多理由拒絕了,還說以後每月給我5000塊錢生活費。
無論我如何跟老公鬧,他都不肯退讓,還說要麼每月5000元生活費,要麼分文不給。
要不到工資卡的我,又沒辦法在孩子那麼小的時候離婚,只好憋屈妥協了。
而從那之後,我就再也不曾真正了解老公每月的工資有多少。
反倒是婆家和小叔子,時不時添置一些大件。
比如婆婆逢年過節有紅包,還有我想買卻一直捨不得買的金手鐲。
小叔子更是明明三天打魚兩天晒網,卻偏偏還能買車撐門面,雖然那車也就10萬塊錢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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